課程代碼:120370
通俗職類:
金屬製品操作工
課程名稱:手工電銲暨半自動電銲 第01期
訓練費用: 學員負擔:0
政府負擔:0
訓練單位: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
查看訓後就業績效
訓練時數:624小時
訓練位置:(806)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05號
訓練時段:日間(上午及下午)
聯絡電話:07-8210171
訓練日期:2019/04/23 ~ 2019/08/15
聯絡窗口:高屏澎東分署
報名日期:2019/02/25 00:00:00 ~ 2019/03/22 17:00:00
訓練性質:職前訓練
目前報名人數:0人
訓練學員數:20人
甄試日期:2019/04/09
訓練職類:銲接
訓練概要:
緣由:培養優秀青年具備銲接專業技能,減少失業率,提昇就業機會,參加國家經建行列工作.
訓練目標:1.學科:熟悉本職類相關知識,使能適應工作上之需.
2.術科:使用電銲機等銲接設備從事軟鋼厚板的各種位置與各類接頭銲接工作。
3.品德:培養刻苦、勤奮、負責之服務精神及敬業樂群之職業道德。
就業展望:造船工程、橋樑、大樓結構、化學工廠建造、消防工程、鋁製品製造、不銹鋼製品製造、鍋爐製造、捷運工程、船舶工程、管路工程。
課程內容:
(1)製圖與識圖(8小時)-製圖與識圖
(2)金屬材料(8小時)-金屬材料
(3)銲接工作法(32小時)-銲接工作法
(4)火焰切割工作法(4小時)-火焰切割工作法
(5)火焰切割實習(8小時)-火焰切割實習
(6)手工電銲實習(240小時)-手工電銲實習
(7)半自動電銲實習(220小時)-半自動電銲實習
(8)共同學科(17小時)-性別平等宣導、勞工法規介紹等
(9)綜合應用實習(70小時)-綜合應用實習
(10)其他(17小時)-開結訓、聯課活動、月會等
年 齡 :15以上即可
學 歷 :不限
兵 役 :不分
其他條件 :無
自行報名 :
詳如自辦職前108年第3梯次訓練招生簡章。
甄試日期前尚未收到甄試通知單者,可逕至本分署網站查詢甄試試場公告或電話查詢。
甄試方式 :
筆試,口試
權益說明 :
職前訓練各項身分別參訓權益說明:
一、免負擔費用學員身分別
(一)就業保險被保險人失業者:
1.就業保險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失業者
2.就業保險被保險人自願離職失業者
(二)就業服務法第二十四條第一項各款所列之失業者:
1.獨力負擔家計之失業者
2.中高齡之失業者
3.身心障礙之失業者
4.原住民之失業者
5.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之失業者
6.長期失業者
7.二度就業婦女之失業者
8.家庭暴力被害人之失業者
9.更生受保護人之失業者
(三)其他弱勢對象失業者:
1.新住民之失業者
2.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之失業者
3.無戶籍國民之失業者
4.無國籍人民之失業者
5.因犯罪被害之失業者
6.因重大災害受災之失業者
7.受貿易自由化影響失業者
8.自立少年之失業者
9.其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或其委託計畫之社工人員訪視評估確有經濟困難,且有就業意願之失業者
10.年滿65歲以上之失業者
11.性侵害被害人之失業者
※具備前述各項身分之失業者,如加保於職業工會、農會或漁會,得以「報名參訓資格審查切結書」切結確實無工作,而以原失業者身分免費參訓。
※非屬前述各項身分、且參加職業工會、農會或漁會勞工保險之被保險人,比照一般國民參加失業者職業訓練,須自行負擔20%之訓練費用。
二、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期間得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一)全日制職業訓練,應符合下列條件
1.訓練期間1個月以上。
2.每星期訓練4日以上。
3.每日訓練日間4小時以上。
4.每月總訓練時數100小時以上。
(二)參訓期間得申請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身分別
1.非自願離職失業者
(1)需於報名截止日前先至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安排職訓諮詢,經適訓評估後持該機構開立之「職業訓練推介單」及「就業保險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報名參加全日制職業訓練,經甄試錄訓後,其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由勞工保險局發放。
(2)非自願離職失業者如同時具有下列第2-8項所列身分者,應優先以非自願離職身分申請就業保險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若未優先申請就業保險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將不予核撥就業促進津貼實施辦法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系統會持續勾稽至結訓後2年,若發現有違反規定之情形,將撤銷及追繳已領取之津貼。
2.獨力負擔家計之失業者
3.中高齡之失業者(開訓當天需年滿45歲)。
4.身心障礙之失業者
5.原住民之失業者
6.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中有工作能力之失業者
7.長期失業者
指連續失業期間達一年以上,且辦理勞工保險退保當日前三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六個月以上,並於最近一個月內有向公立就業服機構辦理求職登記者。
8.二度就業婦女之失業者
9.家暴及性侵害被害人之失業者
10.更生受保護人之失業者
11.新住民之失業者
三、前述各項身分別需經各主辦單位依法認定後始得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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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說明 :
上述甄試方式及主要內容概述如下:筆試:國語、圖形、數學、自然及社會等綜合測驗50題。
口試:口試甄試以問答方式進行,項目包含對課程之瞭解程度、參訓歷史、就業意願及方向、未來結訓生涯規劃及綜合評量等適性問答。
以上筆試、口試二科比重各占50%,合計總成績合格者依序錄訓。筆試缺考或違反試場規則情節重大者,不得參加口試甄試;任一甄試科目缺考或零分者,皆不予錄取。
如考生成績未合格者,本分署得錄取不足額人數。
備註 :
1.筆試甄試日期:108年4月9日(星期二)。參加口試者名單於當日下午5時公告。
2.口試甄試日期:108年4月10日(星期三)。
3.甄試或報到當日如逢人力不可抗拒因素而經地方機關宣布停止上班時則順延之,並於本分署網站公布順延日期。
4.持有公立就業服務機構開立「職業訓練推介單」者,不得自行網路報名,需於報名期間內將推介單相關資料繳交至本分署自辦訓練科教學行政股報名,逾期不予受理。
5.具有就業保險法所列之非自願離職者及就業服務法所列特定對象身分、新住民或性侵害被害人之甄試者,總成績以筆試加口試成績加權百分之三計算,加分之相關身分資格佐證資料最遲於甄試當日(口試甄試時)提出(資格條件及應附證明請參閱108年第3梯次招生簡章),逾時或未依規定提出者,視同放棄加分資格
※相關招生甄試資訊詳108年度第3梯次自辦職前訓練招生簡章※
連絡電話:07-8210171#2314、2316、2309報名地點請逕洽培訓單位( (80661)高雄市前鎮區凱旋四路105號;(07)8210171;07-8210171 )